作為環境設計概念的城市規劃,是指對城市環境的建設發展進行綜合的規劃部署,以創造滿足城市居民共同生活,工作所需要的安全,健康,便利,舒適的城市環境。
城市基本是由人工環境構成的。建築的集中形成了街道。城鎮乃至城市。城市的規劃和個體建築的設計在許多方面基本道理是相通的。一個城市就好像一個放大的建築,車站,機場是它的的入口,廣場是它的過廳,街道是它的走廊——它實際上是在更大的範圍為人們創造各種必需的環境。由於人口的集中,工商業的發達,在城市規劃中,要妥善解決交通,綠化,污染等一系列有關生產和生活的問題。
城市規劃必須依照國家的建設方針,國民經濟計劃,城市原有的基礎和自然條件,以及居民的生產生活各方面的要求和經濟的可能條件,進行研究和規劃設計。
城市規劃的內容一般包括:研究和計劃城市發展的性質,人口規模和用地範圍,擬定各類建設的規模,標準和用地要求,制訂城市各組成部分的用地的區劃和佈局,以及城市的形態和風貌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