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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買兇殺自己換保險安家 死前與丈夫吻別

  今年一月,華采慧的前夫、哥哥被警方以涉嫌加工自殺移送地檢署時,親友在法庭外焦急等候。圖片來源:蘋果日報

  中新網12月11日電台灣《蘋果日報》今日在頭版頭條報道,台北縣43歲婦人華采慧因經營超市不善,欠下1400多萬元(新台幣,下同)債務,哥哥也負債,她竟拿命換錢,透過哥哥找來殺手終結自己,希望死後2700萬元保險金能為自己和哥哥還債,並讓前夫和3個孩子有好日子過。結果華女被一槍斃命,但檢警調查後發現,她死前離家時,曾在電梯內與前夫深情相擁吻別,先前與哥哥通聯時並透露堅定死意,各證據顯示這是一起犧牲生命換取家人幸福的加工自殺案。

  桃園地院昨依加工自殺、違反《槍炮彈藥刀械管制條例》、詐欺等罪宣判,協助買兇殺妹的華明雄(47歲)從重判處7年徒刑;華女的前夫許碧誠(49歲)和殺手施耀宗(41歲)各判6年6月徒刑。

  警方表示,去年訪查該案關係人時,華女的一名債主驚訝地說:「她真偉大!竟為幫家人解決債務犧牲自己。」成功大學教育研究所副教授趙梅如說,人在走投無路時什麼事都做得出來,但犧牲性命「實在太悲哀了!」死者的哥哥和前夫竟協助買兇殺死最親近的人,等於間接殺人。兩性專家吳娟瑜說:「以此方式解決債務,真的太傻了!」警方調查,華采慧與許碧誠結婚23年,育有一子二女,兩人因債信問題在2003年辦離婚,但一家人仍住一起,相處和樂,夫妻感情很好。

  被指為殺手的施耀宗透過電話喊冤:「事情不是我做的,為什麼要推到我頭上。」華明雄、許碧誠在法庭也始終否認涉案。

  法院判決指出,華采慧去年10月14日凌晨於桃園縣大園鄉台61線高架橋下,在自己轎車內遭人槍殺,子彈從左耳下方進入,右太陽穴穿出,再射穿副駕駛座玻璃。

  雖凶槍至今仍未找到,但承辦檢察官董良造調查發現,華女生前負債1400多萬元,卻投保意外險800萬元和1900多萬元人壽險,受益人是三名小孩;且有秘密證人指稱,華女因債務纏身,去年9月曾透露:「我已經很累、沒有鬥志,不想再繼續了!」的輕生念頭;後來還說:「人找到了,是華明雄介紹的,要付一筆定金101萬元給那個人,見報以後要再付尾款400萬元給那個人。」因此懷疑這是一起加工自殺案。警方查出,華明雄也因經商負債,檢方調閱華明雄與妹妹華采慧的手機通聯,查出去年9月間華女傳簡訊給哥哥稱:「如果真如你說的,是我上輩子欠你的,那我認了,但不是的話,你欠我的就等下輩子再還了!」檢方更確認華女有意輕生。

  另外,檢警還調出華女死前當晚離家時在電梯裡監視器畫面,發現華女反常地與前夫在電梯內深情相擁,畫面中「華女前夫一進電梯即親吻死者,時間長達8秒;接著緊緊擁抱,死者還以左手輕拍前夫右肩,前夫則撥弄死者頭髮。」分析兩人是在訣別。且華女死前兩天還突然對念高中的女兒說:「媽媽如果走了,你們要好好照顧自己。」似乎在交代後事。

  警方並在華女車上找到一團撕碎便條紙,拼湊發現是從台北縣淡水鎮到桃園縣大園鄉的手繪路線圖,並在華明雄的營造公司辦公室發現相同便條紙。且華女遭槍殺前幾天,通聯紀錄顯示華明雄曾多次出現在案發地點,並與殺手施耀宗密集通話。4

  桃園地院庭長徐培元表示,凶槍雖沒找到,但可能遭被告隱匿或丟棄,而華女背負債務卻投保高額保險,極為反常。儘管三被告否認涉案,卻對疑點無法解釋,因此據檢警查扣的間接證據,認定死者的哥哥和前夫共謀買兇,找來殺手加工自殺。

  華女身亡案因仍在審理中,保險公司還未理賠。律師陳志峰表示,華女保險金受益人是三名子女,但若華女是加工自殺,僅能領到壽險的理賠,意外險一毛也不能領。不過華女生前債務多達1400多萬元,所以理賠金應先還債,餘錢小孩才可領,但若不足支付債務,孩子得先拋棄繼承,以免還得負擔母親的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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