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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媽媽聰明投保有講究 計畫懷孕者投保要提前

 三八婦女節期間,不少女性讀者和身邊的姐妹們都跟記者探討起保險經,提出的問題也是五花八門。今天,記者就選取了兩位讀者朋友的問題,和大家重點談一談准媽媽以及正在準備生育孩子的女性,該怎麼巧妙安排自身的保險保障。

  “我今年29歲了,我和先生計畫今年,最晚明年要個孩子。為了這個計畫,先生已經戒煙了,我自己也在吃一些葉酸還有維生素等,準備以最優的身體狀態迎接我們的愛情結晶早日到來。最近又想起來,是不是該買份保險,專門規避懷孕期間的風險呢?”應小姐諮詢說。

  而一位姓沈的先生也打來電話詢問,他的太太已經懷孕五個多月了,因為他和太太都已經40多歲了,又是第一胎,怕風險係數比年輕夫婦要高一些,不知道該買什麼保險比較合適。

  准媽媽的投保限制多

  有了一定的保障意識當然是好事,但首先要提醒一點,雖然法律上沒有明確規定孕婦不能投保,但女性妊娠期的風險概率比正常人要高得多,所以,通常各家保險公司對於孕婦投保都有一定的限制。

  “根據我們公司的投保規則,懷孕16周以內的孕婦投保各類產品,需要提供產檢報告。懷孕32周以內的孕婦,不得申請投保意外險和短期醫療險,其他普通壽險和長期健康險可接受投保申請,但是否能通過核保並不能保證。”太平人壽的客服人員告訴記者。

  “我們公司的規定是,懷孕28周以內的孕婦可以申請投保普通壽險和重疾險;懷孕28周以上直至產後1個月內的孕產婦,不接受各類投保申請;產後1個月後,可接受各類投保申請。”太平洋(601099,股吧)安泰人壽的客服人員告訴記者。

  “通常,女性懷孕28周以後所有的保險都不接受承保,28周以內只接受壽險、養老險、意外險的投保申請,不接受除婦嬰保險以外的醫療健康險。”滬上另一家合資保險公司的核保部經理告訴記者一些具體的操作規定。

  記者瞭解到,目前大部分保險公司都是“7個月以後就不能買了,要等生完孩子以後再說”,也就是說,一般只受理懷孕28周以下的部分投保申請,對於懷孕超過28周的客戶,暫不受理各類投保申請,要等產後一兩個月以後才能受理。

  同時,對於懷孕7個月以下的客戶來說,原則上不受理醫療險、重大疾病險以及意外傷害險,只受理不包含懷孕引起的保險事故責任的普通壽險,而且在投保時須進行普通身體檢查。

  “其實,從我個人的意見來說,最好不要選擇在懷孕期間投保普通壽險、意外險等產品,因為,女性妊娠期的風險概率是比較大的,所以普通的壽險和意外險的條款,一般都是明確地將懷孕引起的各種事故和疾病列為除外責任。而且,孕婦即便只是投保這些常見普通險種,核保更加嚴格,保費上也要比普通人高一些。”另一家合資保險公司的產品部經理如此解釋。

  計畫懷孕者投保要提前

  既然專家不建議懷孕者投保普通的壽險、意外險,那麼是否可以投保專門的女性險產品呢?的確,近幾年,不少公司都紛紛打著“麗人”牌,推出了不少女性專屬保險產品。但是,大家還是要注意兩點。

  首先,不是所有的女性險產品都能保障女性妊娠期間的風險。在投保女性險前,務必看清楚它的具體保險責任,看看是否涵蓋了妊娠期的意外、疾病風險,是否有對新生兒進行保障。還有部分產品,如金盛的“盛世佳人”等,母嬰保障這一部分的保險利益是可供投保人自由選擇的,是否涵蓋母嬰保障,費率上會有所差別,投保的時候不要勾錯表格。

  其次,讀者朋友們要特別留意一點:女性險中的健康醫療保障部分,作為健康險的一種,都是設置了一定的觀察期限(也被稱作“等待期”),也就是說該類健康保障一般要在90~180天以後才能生效,甚至長達一年後才能生效。換而言之,如果女性在懷孕後再買這類保險,就可能出現孩子已經生下來,保障才剛開始生效的情況,這份保障也就等於無法有效覆蓋懷孕期間的意外和疾病了。

  所以,對應小姐這類正準備生孩子的家庭來說,如果覺得懷孕期間有特別的保險需要,最好在計劃生育期,也就是受孕之前就去投保女性險,以便保障期可涵蓋整個妊娠期和產褥期。

  懷孕後宜投保母嬰保險

  如果懷孕前沒有能夠考慮到安排專門的女性險,懷孕後7個月,還有什麼補救措施可以保障孕產婦和新生兒呢?

  那就是一些專門為孕產婦以及即將出生的小寶寶而設計的母嬰健康類保險。這些保險一方面對孕婦的妊娠期疾病、分娩或意外死亡進行保障,另一方面也對胎兒或新生兒的死亡、新生兒先天性疾病或者一些特定手術給予一定的保險金賠付。

  與女性險相比,母嬰保險的最大好處在於保險期間可通過雙方約定,通常是從收到保費的次日開始保障,直至產後的七天、十五天或三十天,一般不存在“等待期”這個“保障時間盲點”問題,保障期間可以說是為妊娠期女性度身定做的。而且母嬰保險是短期、設計較簡單的險種,保費支出方面比長期的、條款設計較複雜的女性險要低得多。

  前幾年,太平人壽、太平洋安泰人壽等公司曾推出過專門的母嬰保險,中保康聯(現已改名為交銀康聯)、泰康人壽則有附加的女性生育保險,但記者發現,這幾家公司的母嬰生育類保險已經停售。

  目前,上海地區只有中國人壽、太平洋人壽等公司還有與醫療機構合作的專門母嬰生育險產品,可供孕婦及其家人選擇,其中中國人壽“母嬰安康保險”更側重於對孕婦的死亡保障,太平洋保險的“母嬰安順保險”更側重於體現對新生兒的保障。像沈先生夫婦這類人群,可以撥打這兩家公司的熱線服務電話,或通過產檢和待產醫院諮詢相關的投保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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