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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用保險追求理想收益

  大多數保險公司和代理人在銷售保險時,都會推薦那些繳費時間與保障時間都較長的產品。其繳費時間長達二三十年,保費也動輒成千上萬元。其實,保險公司還有一些惠而不費的保障型產品,如定期壽險、定期重疾險以及意外險等消費型產品,這些產品只需很少的保費便可做到很高的保額。但很少有代理人會推薦這些產品,這是為什麼呢?

  投保人心理預期在作怪

  原因在於消費型產品的消費屬性。大多數投保人在投保時都希望自己既能獲得一份保障,又希望如果沒事的話,保險公司能返還自己的保費,甚至還能獲得額外的收益。而購買消費型產品所繳的保費看上去就像潑出去的水,顯然無法滿足這些投保人的心理預期。

  保障時間長的產品,如終身壽險、終身重疾險等,都能夠返還本金和一部分利息,甚至有的還有分紅。另外,保險代理人也願意迎合投保人的心理,甚至還會有意引導——「您看,就像把錢存在銀行裡一樣,有事賠錢,沒事返錢,一輩子都不用為醫療費發愁了。」很多人都愛聽這話,當然也能更容易把保單銷售出去。至於是否能更好地利用資金為投保人理財,這些代理人並不關心。而這些也是單件保費高、利潤大的產品,保險公司當然也樂見其成。

  消費型保險和投資相結合

  適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保險產品也是這樣。比如同樣30歲的兩個人,A先生的年收入是6萬元,B先生的年收入是20萬元。對於他們來講,一份保額20萬的返還型終身重疾險,大概要六七千元。這對B先生來說可能不算什麼,但對於A先生就是一個不小的壓力。保障規劃中有一個「雙十原則」——用10%的年收入保障未來10年的收入,那麼A先生10%的年收入只能為他提供3倍年收入的保障,如要獲得更多保障,還要購買更多的保險,這無疑要佔用更多的資金,就會影響到家庭財富積累的速度。

  對於一般的中產階層來說,家庭理財還有一個「4321原則」——40%的收入用於投資,30%用於日常開支,20%用於儲蓄,10%用於保障。如果全部用高保費的終身型產品來提供保障,顯然不夠合理。就應考慮部分或全部採用消費型的短期保障產品來為自己提供保障。當家庭財富積累到一定程度後,再購買終身保障。

  上例中,A先生如果要買20萬的終身壽險附加提前給付重疾險,每年保費需六七千元,繳費20年,總共繳費約十三四萬元,可保障到80歲。如他投保20年期的20萬元定期壽險附加提前給付重疾險,年繳費只需1000元左右,同樣繳費20年,比前一方案要節省十一二萬元。省下來的這筆錢去做一些投資,比如購買基金或其他理財產品,假設平均年收益率能達到7%以上,那麼20年後,他的本利將達到20萬元以上。這時再去購買終身壽險,既能輕鬆支付保費,又可在晚年獲得一個穩健的獲利渠道(通過終身壽險的年金和分紅)。

  認清保險的穩健理財作用

  其實,如果投保終身返還型產品,保險公司會用保費做一些穩健投資,產生的收益用於抵消其提供保障的成本,即投保人還是要為這份保障埋單。其保障成本和投保消費型產品差不多。也就是說,這兩類產品的區別在於:投保人是願意自己承擔風險去做高回報的投資呢?還是願意讓保險公司為自己做穩健理財?

  對於一般的中產家庭來說,如何快速積累財富是最重要的。在這個過程中,就必須自己承擔一定的投資風險,以獲得更高的收益率。也可通過專業機構幫助自己投資,既能降低風險,節約時間,又能獲得高於銀行存款、保險理財的收益。對於已實現財務自由或高收入家庭來說,應注意適當分散投資風險。通過保險理財就是一個很好的穩健渠道,既能提供人身風險保障以及稅務規劃,還能獲得穩定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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