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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球比賽規則:發球

1.發球前的規定
 發球員在發球前應先站在端線後、中點和邊線的假定延長線之間的區域裏,用手將球向空中任何方向拋起,在球接觸地面以前,用球拍擊 球(僅能用一只手的運動員,可用球拍將球拋起)。球拍與球接觸時,就算完成球的發送。

2.發球時的規定
 發球員在整個發球動作中,不得通過行走或跑動改變原站的位置,兩腳只准站在規定位置,不得觸及其他區域。

3.發球員的位置   
(1)每局開始,先從右區端線後發球,得或失一分後,應換到左區發球。   
(2)發出的球應從網上越過,落到對角的對方發球區內,或其周圍的線上

4.發球失誤
 未擊中球;發出的球,在落地前觸及固定物(球網、中心帶和網邊白布除外);違反發球站位規定。 發球員第一次發球失誤後,應在原發位置上進行第二次發球。

5.發球無效  
 發球觸網後,仍然落到對方發球區內,接球員未作好接球準備;均應重發球。  

6.交換發球
  第一局比賽終了,接球員成為發球員,發球成為接球。以後每局終了。均依次互相交換,直至比賽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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