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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防護欄杆的材料應符合哪些要求?

臨邊防護用的材料由欄杆柱和上下兩道橫杆組成,上橫杆通常稱為扶手。用作欄杆的材料,可視各地的習慣和工地上的具體情況,就地取材加以選用。有木料、毛竹、鋼筋、鋼管或型鋼等多種。當使用不同材料作欄杆時,除需滿足力學條件外,其規格尺寸和聯結方式還應符合構造上的要求。現將各項要求分述如下:
(1)選用木杆件時,其橫杆上杆梢徑應不小於70mm,下杆梢徑應不小於60mm,欄杆樁梢徑應不小於75mm。相互的連接可採用不小於12號的鍍鋅鋼絲綁紮,或用相應長度的圓釘釘緊,也可用棕繩或麻繩綁紮。杆件表面要平整,綁紮要牢固,不能鬆動,採用木枋時,其截面應相當於上述條件,均用圓釘或適用的螺釘釘緊。
(2)選用毛(竹杆)件時,其橫杆小頭有效直徑應不小於70mm,欄杆柱小頭直徑應不小於80mm,並採用不小於16號的鍍鋅鋼絲綁紮,至少三圈,不能有滑脫。
(3)如採用鋼筋,則橫杆的上杆直徑應不小於16mm,下杆直徑應不小於14mm,欄杆柱直徑應不小於18mm,用電焊或鍍鋅鋼絲綁紮固定。
(4)用鋼管做欄杆時,採用直徑48mm X 2.7mm~3.5mm的腳手鋼管最為方便,並且相同口徑的扣件或電焊固定。我國建築工地上普遍使用直徑48mm~51mm的腳手鋼管,故對鋼管的選用,以就地取材為宜。用其他鋼材如角鋼等作防護欄杆時,其規格尺寸,應該按計算所需而定,並以電焊固定。一般角鋼的規格可視具體情況,在L40mm X 4mm X 5mm和L50mmX50mmX6mm之間選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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