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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基與基層操作規程

(1)必須按照安全技術交底的要求,保護地下管線、杆線和其他構築物。
(2)清理路塹邊坡突出的塊石和修整邊坡土方時,應自上而下進行,邊坡下方不得有人。
(3)汽車在路基上裝、卸料應設專人指揮,開關車輛槽幫應彼此回應。
(4)使用推土機或平地機攤鋪材料時,作業範圍內不得有非作業的車輛、人員。
(5)人工攤鋪材料時,應設專人指揮。運料的手推車、小翻斗車應按規定路線行走,車輛人員間必須保持一定的距離。
(6)檢查井、閘井、雨水口必須設置安全防護設施及安全標誌。
(7)指揮壓路機作業的人員應與駕駛員協調配合,並指揮周圍人員避讓。指揮人員嚴禁在壓路機前倒行。
(8)在有社會交通的現場施工時,必須遵守交通法規,並設專人疏導交通。
(9)碾壓填土方時,碾輪外側距填土外緣不得小於50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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